一、采购条件
阜阳市看守系列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阜阳市看守系列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人:阜阳市看守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编号:FZGY-CGSZ2016062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阜阳市看守所院内。
2、招标范围: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工程规模:在押人员晒衣场场地硬化350平方米,场地上安装晾衣架;监室安全设 施改造;在押人员食堂及食堂职工宿舍改造;卫生间整改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 期: 3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询价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费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需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费用并换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6室。
2、询价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看守所
联 系 人:李俊
电 话:18955861118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范婷婷
电 话:18955806713
电子邮箱:1511641677@qq.com